針對每件瑣事去留意兒子夫婦的生活,因此每天活在怨恨的心情裡,最後還是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啊!
*過度期待會認為自己遭到背叛*
*其實,希望孩子在你有事的時候能照顧你,這種想法本身就是錯誤。當你對孩子有過度的期待時,很容易就會將這種心情轉化,認為孩子背叛你。*
*但是對孩子們來說,他們根本不認為這是背叛。事前也沒跟你商談,也沒有約定,他們完全不了解雙親的想法。
*於是你就抱怨「期待他十項,他只做到五項」事實難道不是這樣嗎?
* 因此,改掉這種想法就沒事了。把一開始的期待放在零上面,因為是零期待所以你不會抱怨「他只做到五項」而是改口「他竟然做到五項」的想法。*
* 如果你到現在才說出「我蓋房子給你們住」,「我替你們付買公寓的頭期款」,這種好像要從事等值交換的條件,也只能得到不滿的心情而已。*
* 照理說年輕的夫婦資金不夠買房子,替他們蓋房子也沒什麼。問題是,不是送給他們錢,而是借給他們。*
*即使是親子關係也要打契約,讓他們每個月攤還借出去的錢。*
*換句話說自己要下功夫,想辦法有錢可以過富裕的退休生活。*
* 如果你還是覺得孩子很可憐,實在不忍心,那就將他們還的錢存在銀行裡,以後再給他們。*
*重要的是必需守住人與人之間的「分際」而已。*
*如果你一直有一搭沒一搭地支援孩子,孩子就會被你寵壞而沒有辦法獨立。*
* 一直把孩子當成自己的東西看,孩子就習慣被寵,因為孩子喜歡受寵,就覺得開心,這樣的父母也是無法獨立的父母。*
*孩子是孩子,我是我*
*總之,我的觀點是即使你跟家人同住,還是要秉持「基本上你還是一個人」的意識。*
*「過了二十歲的兒女就是屬於社會的,養兒育女的任務結束後,你也要回歸社會」這就是我的想法。*
*在所謂的少子化(孩子少,父母老)的現代社會,每一個孩子的花費的確明顯增加了。*
*每一家的父母親都很自然地想,只要是為了孩子就該盡量去做。但是,還是應該避免為孩子花費太多金錢。*
*我的話好像很無情,我一直認為,**建立孩子大學畢業後,應該還給父母大學學費的制度,應該是很好的作法。*
*父母可以替孩子出高中為止的學費,但是孩子如果大學畢業成了社會人士,就應該將大學學費分期攤還給父母。*
*如果這樣做,孩子腦中就有獨立的意識會萌芽。再說從父母的角度不得不考慮,如果自己一生中賺的錢全都花在孩子上,孩子長大離去之後,自己還有很長的日子要過,生活可能變得很困難。*
對父母親而言,孩子獨立的時候,也正是再度回復自我的時候,也因此,我勸大家一定要花點錢在重新培育自己、讓自己成長這件事情上。*
*如果父母與孩子雙方都能獨立,這一來就可以彼此協助和慰勞。親子間談錢並非是污濁或無情的行為,我們不應該有這種意識。如果為人父母或子女的人不能夠從頭修正自己的生活觀,當然就不可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幸福。*
* 因此我認為,必須從黏黏膩膩的親子關係中脫身,過清爽乾脆的親子生活,才能確保好的心情。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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